步驟一: 登錄本公司網站了解拍賣業務范圍及相關拍賣規則。
步驟二: 送拍:請勿將藏品實物直接郵寄至本公司,建議您選擇信件或電子郵件的方式送拍。
(1) 信件送拍 把藏品照片(需清晰可見)和相關說明資料(尺寸規格、材質、作者及出版說明等)通過快遞、 掛號信件或電子郵件的方式郵寄至本公司,請在信件內留下您的地址、郵編和聯系電話。
(2) 電子郵件送拍 請將藏品的照片,并附同相關文字說明發送電子郵件
電子郵件送拍須知: 本公司不支持超大附件的外接下載讀取照片功能,請把您的藏品照片用普通附件形式直接粘貼或上載在郵件內發送。請注意發送照片的格式大小,每張照片建議不超過500k, 每封郵件不要超過30M。 請在郵件的主題內寫上您的姓名及送拍的拍品類,再發送至郵箱內。若發送多封郵件,請在每封 郵件主題后按順序標注序列號(如:1,2,3…)。郵件標主題樣式為:xxx(您的姓名)送拍xxx(如壽山石)藏品-1。 本公司會在收到郵件后盡快給予答復。如果作品不適合上拍,本公司會用電子郵件回復,請注意查收郵件,并期待您的再度支持。拍賣會期間可能因拍賣業務繁忙延遲回復,感謝理解。 若專家初步判斷藏品適宜送拍,本公司將會用電子郵件形式告知您,并指定郵件中確認的工作人員與您聯絡,可預約時間由您攜藏品實物來本公司進行商談。
(3) 實物送拍 若攜帶藏品實物直接來本公司辦理送拍業務,請務必提前預約具體送拍時間,或在本公司公開征集的時間送拍。
步驟三: 公司專家審看藏品實物,進行鑒定、評估。 根據專家的鑒定、評估結果,本公司告知您的藏品是否可參拍。由于本公司專家僅為本公司所主辦的拍賣活動進行鑒定、評估,為避免不必要的爭議,本公司將保留是否向您說明專家鑒定、評估結果的權利。 若您的藏品可參拍,雙方商議藏品的最終委托拍賣底價。 若您的藏品不能參拍,請您攜帶您的藏品返回。
步驟四: 雙方簽署委托拍賣合同,拍賣標的由本公司正式收存。
步驟五: 拍賣標的編入拍賣圖錄。
步驟六: 拍賣標的在拍賣預展時進行公開展示。
步驟七: 正式拍賣。
若拍賣標的成交,本公司按拍賣規則第23條、第24條的規定結算款項,支付拍賣所得(扣除賣方傭金)。 若拍賣標的未能成交,委托人應按照拍賣規則第29條的規定取回拍賣標的,并按委托拍賣合同約定向本公司支付未拍出手續費及其他各項費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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